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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匡正作风 预防腐败
2011-06-03 00:00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则”开宗明义,一句话道出了党风的极端重要性。
  党风涉及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方方面面,《廉政准则》所禁止的8类52种行为,是党中央系统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的,是当前全党反腐倡廉中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这些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领导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意义重大而深远。
  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党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从打天下到坐江山,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发展成为拥有7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靠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今天,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可支配的社会资源极大丰富,手中的权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这种条件下,如果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就很可能滋生腐败作风,陷入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泥潭。
  作风问题的危险,在于它不像违法犯罪类腐败那样劣迹昭彰、是非分明,很多时候似乎只是“讲究”了一点、铺张了一些,多花了些钱财、多用了些人力。然而,腐败官员落马的众多案例一再证明,正是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小腐败”积聚着违法犯罪“大腐败”的危险。日常生活中,群众也正是从这些“小节”看党员领导干部的品行。无视“小腐败”的不良影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可能赢得群众拥护。正因如此,《廉政准则》专设两条,从招待标准、办公装修、公车配备等11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作风中比较普遍的具体问题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关口前移,防微杜渐,通过端正作风预防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就能有更大作为,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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