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与“为名”,两者泾渭分明。“爱民”则国兴,人民群众欢迎;“为名”则害民,人民群众唾弃。你爱群众有多深,群众就爱你有多重。而“为名”——用手中的权力贪名骗利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只要肝癌这个人类健康的大敌存在一天,我就要和我的同行们与它斗争一天。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是我入党和从医时作出的承诺,我将用一生履行这个承诺!”
这掷地有声的承诺,是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院长吴孟超的铮铮誓言。他视病人为亲人,时刻为患者着想,共主刀完成了14000多台手术。如今已快是90岁的老人了,他仍然坚持上手术台。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阐释了“爱民”的内涵,他的“爱民”情怀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像吴孟超一样脚踏实地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爱民”党员干部数不胜数。被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的焦裕禄,以“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行为标准的郑培民,用生命书写了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新篇章的孔繁森,被群众尊称为“草帽书记”、“农民书记”、“泥腿子书记”的杨善洲…… 他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铭记入党时的誓言,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时刻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他们都是“爱民”的典范、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
然而,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中,也出现了极少数与“爱民”截然相反的“为名”之人。他们“爱民”的行动没有了,“为名”的手段却增多了:他们或热衷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靠蒙蔽群众、欺骗上级而获得仕途一帆风顺;或人前说一套、背后做一套;或居功自傲、争名夺利,抛掉“大家”专顾“小家”……如此种种“为名”行径,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造成了“诚信危机”,其危害不浅。
“爱民”与“为名”,两者泾渭分明。“爱民”则国兴,人民群众欢迎;“为名”则害民,人民群众唾弃。你爱群众有多深,群众就爱你有多重。而“为名”——用手中的权力贪名骗利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时刻提醒自己,“爱民”的情怀不可无,“为名”的私心不可有;党的宗旨不能丢,入党宣誓不能忘。
“要淡泊名利,只有视个人名利淡如水,才能视人民利益重如山。”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牢固树立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永葆坚定不渝的“爱民”情怀。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也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证人生的航船永远不会偏离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