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总书记对纪检工作提出的四个“更加”,既让我们感受了一种对于党和人民事业责任的压力,同时我们也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动力。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更加”,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更给力,我认为需从“四要”入手。
一要学。学即加强学习。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空间越来越广,特别是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智能化。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一是要学习政治理论和政策,努力提高理论素养。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用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充实自己,把握大政方针,把握时代脉搏,树立全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好,要自觉加强学习和身心锻炼,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原则,坚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学习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不断掌握新知识。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规律性和复杂性。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学习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纠风等相关业务知识。还要学习运用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苦练内功,自强素质,掌握执纪执法的武器,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学习思辩的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工作中不但要勤学习多读书,而且要善思,提高分析辨别能力,把学习和思考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践,研究决策,见微知著,审时度势,不能唯书唯上。
二要实。实即真抓实干。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群众倾听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呼声,深入案发单位帮助查找漏洞,分析原因,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潜心分析研究,克服浮躁情绪,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预防腐败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
三要新。新即开拓创新。这些年,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有些经验已经老化,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有所创新。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着眼于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规律,努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树立忠诚敏锐、攻坚克难、刚直不阿、敢为人先、勤政为民的形象。要善于借鉴成功的做法,成功的做法是前人实践之总结,智慧之结晶,要把姿态放低,架子放下,扬长避短,人为我用;要把眼界放开,眼光放远,取其精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敢于创造新办法,工作中,要不安于现状,不囿于陈规,既要继承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又要赋予传统工作方法以时代特色。
四要廉。廉即廉洁自律。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保持高风亮节的情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基本的内在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党的肌体健康清除病疾,那么,自己首先必需是一个健康的人,一个合格的“大夫”,否则,知法犯法、执纪违纪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品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榜样意识,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持不做,真正做到“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要不断强化自控能力,做到心不贪、欲不纵、脑不昏、脚不乱,见权不争、见钱不贪、见色不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有自律意识,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严于律他,特别是要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