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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2014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公车私用的通知
2014-09-11 00:00  

南职纪发〔20148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狠刹公车私用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遵守车辆管理和财经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责任,禁止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禁止将公车用于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等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校长办公室要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清明节、三月三期间,严格控制出车行为,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在本单位封存停驶,按规定停放。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开展文明祭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广大党员干部通过送鲜花、献淡酒等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先人,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奠。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期间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2029389

中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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