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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激情不懈怠
2012-03-15 00:00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决不懈怠,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懈怠是事业的大敌。对于每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不负人民重托,忠实履行职责,就应该像温总理要求的那样,永葆激情不懈怠。

激情是一种高扬的精神状态,一种饱满的工作热情,一种严格的自我约束。焦裕禄在困难和灾害面前,不顾病痛,始终冲在前列;牛玉儒为了带领人民谋发展而殚精竭虑,即使在病床上仍关心着经济建设;郑培民一心为民,倾心尽力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他们的事迹告诉我们,让激情燃烧起来,才不会有任何懈怠,才能创造更多业绩,拥有更多辉煌,奉献更多价值!

永葆激情精神不懈怠。最危险的懈怠莫过于精神的懈怠,最不能有的丧失莫过于精神的丧失。现实生活中,一些人身上表现的“庸、懒、散、软”,就是精神懈怠的实际表现。精神懈怠必然会导致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言行失态。所以,毛泽东同志强调“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胡锦涛总书记将“精神懈怠”列为我们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

永葆激情工作不懈怠。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责。那些平平安安占位置、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沓沓混日子的人;那些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不求有功、只求无过的人,都是工作懈怠的具体表现。党员干部只有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才能在复杂多变,困难多、任务重的工作环境中取得政绩、赢得民心。

永葆激情遵守法纪不懈怠。良好形象的树立需要终其一生的努力,而败坏形象只需稍有懈怠。党员干部越是达到岗位的终点,越要坚持操守、严格自律。否则,失去自我约束,就可能造成“晚节不保”。譬如有的认为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再不“捞一把”就亏待自己了;有的认为自己是快走的人了,得到一些额外照顾不算啥;还有的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心急火燎要将手中的权力“套现”。如此自我放松,就会突破底线,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雷锋同志说得好:“一个共产党员,只有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才能有权利停止战斗。”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在什么时候都不应懈怠。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谈到自己的职责时说道:“我该像一个战士一样,在自己的岗位上坚持到最后一天,做到忧国不谋身,恪尽职守。”做到忧国不谋身,扫除利益的羁绊,就会以永远燃烧的激情,站好最后一班岗,交好手中接力棒。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永葆激情不懈怠,不仅是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还是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的政治要求。领导干部的岗位职务有尽头,但共产党员的身份没有尽头。只有做到精神追求不减退、模范作用不减弱、工作干劲不松懈,才能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赢得老百姓的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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